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决定了食品的安全风险。《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为协助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特联合业内专家共同制作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系列培训课程。课程共计58个课时,每课时设有测试题目,通过学习,学员可以掌握校园食品从业人员岗位的食品安全要求,满足岗位需求。
技术支持:食品伙伴网